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三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党中央“执政为民”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核心,对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机装备能力建设,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现代化意义重大。
近期,根据辽农明电【2012】114号《辽宁省农委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暨秋季农机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针对2012年补贴计划执行中出现的一些情况,锦州市农机局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深入县(市)区进行了调研。从调查情况看,各级农机部门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群众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反映较好。我们认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确实深得民心,收效好,因而应该保持连续性,继续实施下去。同时,工作中有一些细节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
一、基本情况
2004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以来,2004年至2012年,我市已连续9年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累计落实各级补贴资金30768万元,购置机具32922台(套),带动农民投入7.8亿元。特别是今年我市争取补贴资金8750万元,创历史新高,现已圆满地完成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计划。补贴面已覆盖所有县区,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加速了农机化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和农业生产力,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科技进步,为我市农机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1、发挥了财政补贴资金的拉动效应,调动了农民购买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补贴政策实施9年来,带动农民农机化投资7.8亿元,农机作业已成为农民发家致富的重要途径。
2、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得到进一步推广,特别是玉米联合收获机械作为补贴的重点,大大推动了玉米机收、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19万亩,深松面积达到22万亩。近几年来,全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每年提高都在1%以上,2011年达到67%,2012年计划提高2%,力争达到69%。
3、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几年来,我们都采取重点补贴大中型拖拉机、玉米收获机、水稻插秧机等机型为主。农机资源得到了合理配置。大量的大型补贴机具的购置和应用,加快了土地资源的整合利用,有利于形成规模生产,节约和转移了农村劳动力,有效地促进了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农业增收农民致富创造了条件。
4、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三农” 扶持、重视,同时给农机事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提高了农机部门的社会形象和地位。
5、提升了农机工业发展速度,促进农机市场产销两旺。在农机具购置补贴的促进下,全市农机工业生产企业以及经销企业快速发展,企业的生产能力、经营能力不断增强,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基本实现农机市场产销两旺的良好局面。
6、县级农机部门能够按照省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规范管理、严格操作。各县(市)区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