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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1-20 【字体:
各市农委、农机局,绥中县、昌图县农机局:

为实现省政府提出的我省2013年基本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工作目标,按照《辽宁省农委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12]28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做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任务分解落实工作

目前,省政府已将2013年全省水稻生产机械化任务和全省水稻育秧大棚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市,鞍山、抚顺、锦州、阜新、辽阳、盘锦、昌图7个市县已将任务指标落实到县(市、区),并将落实情况上报省农委和省财政厅。现请有关市农机主管部门按照工作要求,要加强组织发动工作,抓紧制定建设规划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提前将任务指标具体地落实到乡(镇)、村、户和地块,尽快完成指标分解落实和上报工作,确保明春完成机械插秧和育秧目标任务。  

二、抓紧开展插秧机普查摸底工作

一是对现有插秧机存量开展全面普查,利用今冬明春作业前时节,充分做好机具维修维护管理,确保机具质量和性能;二是按照《实施方案》中有关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新增预购插秧机等相关机具的调查摸底工作,提前统计在册,以便能够提前开始插秧机等机具的补贴工作,提前将插秧机等补贴机具下摆到户,在插秧机装备数量上满足明春机械插秧作业指标任务需求。三是根据新增机械插秧任务面积,以县为单位将预购插秧机数量等调查摸底情况,于125日前报送省农委农机处(见附件2)。

三、认真做好对接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做好农机户和育秧户的有效对接工作,确保适宜机械插秧的育秧数量供应和质量需求;二是加强农机户和农户的结合,做好农机户和农户(地块)的对接工作,确保作业对象和作业面积的落实。

四、认真做好机具供应保障工作

积极协调农机生产、经销企业,扎实做好农资供应、机具供应、配件供应以及维修等售后服务保障工作。在产品数量、质量、型号以及供应时效性等方面,满足购机农民需求。相关企业要切实做好“三包”售后服务工作,保障购机农民利益。

五、认真做好插秧机手作业技能培训工作

为实现明春机械插秧作业目标和效果,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新增插秧机手的培训工作。按照一台机具配备两名熟练机手的数量比例,采取反季和现场操作培训的办法,利用今冬明春农闲时节,提前对新增插秧机手普遍开展使用操作技能培训工作,确保机手能够熟练操作,保证作业质量,达到标准作业效率,为实现明春机械插秧作业目标任务提供技术保障。

 

联系人:董书权,联系电话:024-23448700,电子邮箱:lnsnjj@sina.com

附件:2013年计划购置插秧机调查表

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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