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标准
1. 育秧大棚。每栋标准水稻育秧大棚规格为100米×7米×2.5米(长×宽×高),面积为700平方米。水稻育秧大棚建设规模至少要超过1栋标准大棚,高于最低规定标准的按标准大棚折算补助,低于最低规定标准不予补助;大棚骨架为钢架结构,采用高台苗床,棚膜覆盖肩部通风,大棚两端留出30厘米宽的作业通道。
2. 育秧盘。水稻育秧大棚全部采用适合机插秧的硬盘或软盘育秧。
3. 催芽车间。成规模的水稻育秧大棚小区需建设1个催芽车间,自行购置1套智能化催芽设备(包括6个智能化催芽箱、1台锅炉及管线等)。
4. 排灌设施。水稻育秧大棚需全部配置节水喷灌设备,有条件的大棚可应用微喷灌系统。每栋标准水稻育秧大棚补助7500元,其中:省财政补贴5000元,市财政补贴2000元,县财政补贴500元。
二、补贴范围和对象
水稻大棚育秧补贴资金用于2013年春季投入使用的符合标准的新建水稻育秧大棚,此前建设、投入使用或已享受2012年大棚建设补助的水稻育秧大棚不在此次补贴范围之内。
水稻大棚育秧补贴对象为新建大棚用于集中育秧的农户(农场职工),为周围农户提供秧苗的农机大户、种植大户、育秧专业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事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