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考核。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将水稻生产机械化纳入主要工作日程,建立市、县、乡(镇)三级负责制。要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经济增长和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高度,切实提高对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2013年,市政府将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指标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考核体系之中,强化工作责任。
二、落实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市、区)要认真实施水稻大棚育秧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在落实省、市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本级财政补贴力度,补贴资金重点保证建棚材料、插秧机、秧盘播种机械设备、育秧秧盘的购置需求,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要积极协调金融部门,提供农民购机贷款支持和贷款贴息补助政策支持。要安排工作经费,加强对插秧机手、水稻大棚育苗农户的培训,加强对水稻全程机械化工作组织指导和服务,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采用先进技术,加强农机农艺融合。要加强水稻大棚育秧工作,水稻育秧大棚建设要尽量集中连片、靠近大田、规模适度、便于管理,配备节水喷灌设备、控温装置和育秧播种流水线等。农机和农艺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密切合作,积极组织开展技术咨询、培训和指导,合力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
四、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涉及农业、农机、财政、金融等各个部门,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农业部门要做好大棚育秧任务落实,水稻育苗和生产技术培训及农资供应,农机部门要做好农机作业培训,农机具供应、配件供应以及维修等售后服务保障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好补贴资金,做好政策兑现,金融部门要做好贷款支持服务工作,保障完成2013年基本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