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锦州市2012年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工作,确保农业机械安全、高效运行,根据农业部《2012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农办机[2012]13号)和省农委《关于印发〈2012年辽宁省补贴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2012]3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锦州市农机质监站圆满完成了农机质量保障督导工作。
一、领导重视。市农机质监站将农机质量保障督导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站长王忠富亲任组长,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市农机质监站根据省农委和省站的相关要求,认真研究并及时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确保按照工作进度要求、高质量完成农机质量监管工作。
三、开展工作。市农机质监站同各县(市)区农机质监部门通力协作, 在主要农时季节、产品旺销季节,抽查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对农机用户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和电话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工作。
四、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共抽查农机生产企业2家,农机经销企业4家,农机用户28户,从调查结果看:企业生产条件、质量保证能力及执行情况、质量承诺兑现情况良好,没有冒用、过期使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的行为;经销商在销售机具时能主动向购机者出具产品“三包”凭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在售后服务工作上能及时到位,处理机具出现的问题和零配件的及时供应;农机用户在所选的农机产品“三包”凭证、国家规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责任、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是否及时到位,以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接到投诉后是否及时派人到现场处理等问题,都是非常满意的。
此次督导工作,促进了全市补贴机具质量的提高,加大了补贴机具质量的保障力度,保护和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对全市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