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严明工作纪律,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市农委有关要求,市农委与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
2012年,沈阳市农委针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反腐倡廉进行了3次专题教育,接受市纪检部门反腐倡廉警示性教育1次,印发反腐倡廉警示性教育材料3000份。在补贴资金分配、结算,补贴对象、补贴产品和经销商确定等方面,沈阳市各补贴区县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现“阳光操作”。在补贴对象确定上,坚持公平办事,不搞优亲厚友,在补贴产品和经销商确定上,坚决执行有关规定,不指定农机生产企业、机型和经销商,在补贴产品目录中不附带产品价格,不变相为购机农民推荐补贴产品和经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