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2年,鞍山市农机安全生产已连续四年荣获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先进单位。鞍山市农机部门通过以责任守位安全,以制度明确职责的方式,夯实了安全的工作基础,强化宣传培训、开展隐患排查等措施,实现了农机安全生产的平稳运行。
一、强化宣传,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的宣教水平。市、县、乡(镇)、村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各级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管机构和安全组织均逐级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开展了“发倡议、践承诺”活动,全市已签订“农机安全承诺书” 5000余份;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为群众解答咨询1000多人次,参加培训人员近千人。
二、质量监管,强化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鞍山市农机局分别与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文,并开展农机产品质量大检查活动。到目前为止,共检查农机维修和销售网点291个,生产企业12个,检查产品5000多台件,确保了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