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沈阳市农委带领各区县(市)农机管理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环节(点),进行重点严查,着重做好三个方面。
一、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各区县(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以及挂图、宣传单和明白纸等形式,利用村镇集市各种场所,加强补贴政策宣传,让农民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不断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全市共印发宣传画1050幅、发放宣传单9469张,宣传手册1512本,悬挂宣传条幅43条,宣传板67块,出动宣传车230台次,现场教育14016人。
二、坚决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做好购机补贴对象确定、信息录入和补贴机具核实,录入信息及时、准确,补贴对象、购机姓名、购机型号及数量和补贴金额等属实,补贴机具无误。
三、全面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要求,对拟补贴对象居住所在地村公示7天,每半月公布一次区县(市)补贴资金使用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