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已于10月1日施行。为切实做好宣传贯彻工作,提升发展市农业机械化,根据省农业厅、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浙江省绍兴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
一是组织一次培训。研究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培训。10月下旬,市对全市农机管理人员以及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经销商、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进行培训。
二是开辟一个专栏。在绍兴数字农业网和绍兴农机化信息网上开辟专栏,宣传报道《条例》主要内容及解读,介绍市促进农机化发展政策措施和成功做法及经验。
三是制作一期报道。联系绍兴市电视台、绍兴日报社等媒体,专题报道《条例》宣传贯彻情况,宣传《条例》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介绍近年来市农机化发展取得的成效。
四是悬挂一批横幅。拟定一批主题鲜明、寓意深刻、简明通顺的宣传标语,在全市各镇(街道)及“两区”主要道路悬挂横幅标语进行宣传。各镇(街道)悬挂2-3条,各“两区”内悬挂1条。
五是开展一周宣传。拟于11月19日-2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条例》宣传周活动。编印《条例》宣传材料,在全市各镇(街道)主要道路、集市、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张贴、发放。市里将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条例》知识讲解、指导、培训,提高农民群众法制意识与农机化知识。各市(县)将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普及《条例》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热潮。
六是形成一个报告。撰写《绍兴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报告》,系统总结《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取得的成效经验,全面分析农业机械化发展面临的形势以及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下阶段农业机械化发展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