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鞍山市有11家农机合作社获得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鞍山市农机局这些农机合作社表示热烈祝贺,鼓励他们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同时对其进一步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获得2012年市级示范农机专业合作社称号的农机合作社,要以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为己任,在全市水稻机械化育秧、机械插秧、田间管理、机械收获等作业环节上处于领先地位,并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二、2012年市级示范农机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使用范围如下:一是主要用于农机库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用于农机使用、维修、保养等技术培训,以及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部、省、市举办的各种培训、学习、参观考察等项活动;三是用于现场演示、宣传等;四是用于农机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以及农机设备、办公设备及用品、路(标)牌等的购置;五是用于试验示范作业机具及配件、油料等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