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辽宁省农业机械行业发展迅速,基本实现了农业生产方式从人畜力为主向机械化为主的历史性转变。农业机械化代表着先进的农业生产力,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
一、农机的概念和范围
农业机械化,是指运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过程。农业机械包括农用动力机械、农田建设机械、土壤耕作机械、种植和施肥机械、植物保护机械、农田排灌机械、作物收获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畜牧业机械和农业运输机械等。广义的农业机械还包括林业机械、渔业机械和蚕桑、养蜂、食用菌类培植等农村副业机械。农机是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统称,具体包括大小型拖拉机、大小型挖掘机、平整土地机械、耕地犁具、耕耘机、插秧机、播种机、脱粒机、抽水机、联合收割机等设备。
二、农机行业现状
(一)农机行业政策环境良好
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业机械产业发展,2012年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连续9年发布以解决“三农”问题为主的1号文件。文中提出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和范围,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制和管理办法。补贴范围覆盖全国所有县市区,带动农机普及应用和农机工业发展;2010年7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正式公布,该《意见》指出,农业机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要加大对行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并鼓励农机制造企业战略重组,形成若干个具有先进制造水平和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着力推进农业机械化,重点解决农机产品结构性矛盾,增强农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农机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构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扩大农机行业的国际合作。目前,国家正积极制定其他配套的相关法规制度,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建设规划》等等。辽宁省政府为积极促进农业机械化工作,制定了《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农业机械化实施管理办法。由此可见,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对农机行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较大。
三、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域和购买力的分散性、差异性较大
首先,户均居民购买力水平较低。农业机械的作用在于农民的购买、使用和取得效益,但是,有许多地区存在农民买不起、用不好和效益差的问题,影响和制约了农机数量和水平的提高。虽然农村居民购买力总体规模很大,但每户居民的购买力水平较低,一般农田作业机械,一次性投资大,而目前我国农民收入水平较低,支出负担重,资金筹措困难,仅管实施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但仍然存在农民对农业机械购买力不足的问题;第二,农村居民对农机品种消费的范围较广,涉及到耕、种、收各种农机具也造成了购买力的分散,对农机企业在营销网络构建的深度和广度要求均大大提高。
(二)农机产品售前售后服务要求高
我国农村分布广、居住分散,难以形成像城市人口和需求的集中状况,对农机销售和售前、售后服务的难度加大。农机管理部门经费不足,农机具的引进、试验、推广工作以及农机技术无偿培训工作难以开展,农民素质得不到有效地提高,造成部分农民虽然买得起农机,但也用不好农机,对售前售后咨询服务要求高。另外,农机产品使用具有季节性,其消费购买和使用的时间相对集中,迫于成本压力,农机生产企业无法在集中的时间内提供上述服务。
(三)农机门类品种上存在一定缺陷
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在不同作物、不同生产环节上有着较大的差距,存在着产品结构不合理、出口量小、国际化程度低、总量大而不强、增量高而不优、研发投入少、创新能力弱等突出问题。具有节水、节肥、节种等性能的机具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数量不足、水平不高的问题,影响了节本增效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应用。由于农机门类品种和适用性上的缺陷,使农机产品存在过剩与短缺并存的现象,制约了农业机械化的全面发展和农机效益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