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沈阳市辽中县农机推广站继续承担辽宁省农委下达的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核心示范面积1万亩。为了做好2012年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工作,辽中县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保护性耕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建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搞好项目实施工作,成立了辽中县保护性耕作项目领导小组、保护性耕作项目管理办公室,组建项目专家组,以县农机推广站科技人员为主,聘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艺、土肥方面专家项目区农机站人员参加,组成辽中县保护性耕作技术指导服务站,专门负责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指导实施及技术监督等。
二、按工作方案层层落实任务。结合辽中县情况,由农村经济局牵头,在种地前由农村经济局与各实施乡镇,各实施乡镇与实施村、农户,农村经济局与农机户签订合同,落实任务,合同中明确责任与义务、项目建设目标、要求处罚条款等,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抓好关键技术。按照省农机局要求,结合辽中县实际情况,选购好机具,并按照操作规程搞好培训和技术指导,合理使用、调配技术人员和机具设备,以县农机推广站为主,依托辽中县会怀农机服务公司和二十个农机大户、乡镇重点农机服务队和专业户为主体,建设辽中县保护性耕作农机服务队,通过保护性耕作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帮助各村农户检修好机具,恢复技术状态,保证机具完好率,以提高作业效率和质量,实行标准化、规模化服务,同时随时检查、监督项目实施情况,保证核心示范任务的高质量、足额完成。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培训农民掌握保护性耕作技术,通过核心示范区的引导,扩大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推广应用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