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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区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保障措施
作者:沈阳市农委农机办    发布时间:2012-10-30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下达给沈阳市于洪区2013年基本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目标要求,根据区长办公会议精神,结合于洪区的实际情况,于洪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制定了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副区长、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财政、水利、监察、组织、宣传等部门为成员的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插秧机工作的落实、指导、协调、任务分解等。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成立以农机、农艺人员为主的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的实施及工作验收等。

二、明确任务和责任。区政府要把水稻全程机械化工作做为2013年政府的主要工作,召开涉及水稻产区的街道、村领导会议,明确落实工作任务,将全年水稻全程机械化工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街道、村屯,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

三、落实扶持政策。对购买高速插秧机在享受中央政策的基础上省按中央政策补贴标准给予等额累加补贴;对购买四行和六行手扶式插秧机及购置水稻秧盘播种机成套设备在享受中央政策的基础上,省按中央政策补贴标准的66%给予累加补贴。对新建大棚700平方米,每栋省级财政补贴5000元,市、区财政每栋配套补贴2500元。

四、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培育水稻生产农机合作社,大力扶持农机经营大户,鼓励和引导农民以机械、资金、技术、土地等与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进行联合,从而建立以农机管理科为龙头,以农机合作社为骨干,以农机大户为支撑的辐射全区的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网络。

五、实施示范引领。要重视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的带动作用,积极培育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2013年全区要建立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典型5个。要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以指导和带动全区水稻全程机械化的整体推进。

六、开展技术培训。在2013年内完成所有水稻生产从业人员和水稻经营大户的培训工作(计划培训510人)。要建立长效培训机制,为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奠定基础。

七、加大宣传力度。要对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进行积极宣传,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跟踪报道。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把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为都市型农业建设的一个重点,开辟专栏,加强引导,积极造势。   

八、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农机和农艺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在育秧以及品种、耕作等方面密切合作,建立适合于洪区的水稻生产机械化的技术路线,推动先进水稻种植技术的规模化应用。

九、强化管理保证质量。加强政府补贴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禁止截留和挪用,采取先购机验收后补贴的办法,保质保完成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目标任务。

提交人:沈阳市农委农机监管处 佟雨滋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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