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鞍山市农机局采取多项措施开展机械化深松作业,取得比较满意的效果。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农机局专门成立了保护性耕作深松作业领导小组。项目县(市)、区也都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并组建了项目专家组。省与市、市与县都签订了深松作业《承诺书》。我市已由单纯的提高认识、试点示范转入了推广实施阶段。
2、认真制定深松作业技术要求。深松作业深度要因地制宜,根据土壤实际情况以打破犁底层为宜。深松作业深度达到25cm以上,要求耕深一致,不翻动土壤,不破坏地表覆盖,不产生大土块和明显沟痕,深松后要及时进行地表整地处理,平整深松后留下的深松沟。
3、各(县)、区争取项目意识强烈。这些年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全部申请到省级深松作业示范项目。通过积极争取项目,这些县(市)、区得到省市的大力扶持,有力地促进了农机工作。
4、督促各项目县(市)、区加大推广力度,抓好落实。一是落实地块:各县(市)、区将任务分解到乡(镇)、村,落实到户,落实到地块,并因地制宜,选择基础条件好的乡村进行集中连片整村推进。二是落实机具:积极引进适合项目要求且适应项目区实际的新型机具,及时地投放到项目区参加作业。截止2011年末,我市深松机保有量已达245台(其中千山区30台、海城市40台、台安县120台、岫岩县55台),足以满足深松作业需要。深松机主推品种是辽宁开原富强农机厂生产(省农机推广站推广)的IS—3(4)型深松机,与40—60千瓦拖拉机配套。此外,市农机局以强化督促检查为手段,在各个作业环节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的深松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四是落实培训,广泛开展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