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省下达沈阳市2013年水稻机插和机收80%目标的实现,切实做好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各项准备。沈阳市对各区、县(市)农机主管部门关于做好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的有关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要创新机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培育农机作业市场,落实载体,开展水稻机插、机收作业。要把此项工作从部门行为上升政府行为,统一指导机插秧工作的落实。各区、县(市)及所辖水稻产区乡村作为此项工作责任主体。其任务纳入明年各级政府目标考核。
二、明确任务和责任。各区、县(市)近期要召开涉及水稻产区的乡村领导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落实工作任务,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
三、强化管理。加强政府补贴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补贴方案执行,要与购机户签订购机协议,并做出购机承诺,严防倒买倒卖机具现象发生。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监管,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促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可采取先操作后补贴的办法,保质保量完成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