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农委、农机局,绥中县、昌图县农机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保护性耕作示范工作,全面完成保护性耕作示范任务。根据农业部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省农委决定于2012年10月20日开始对2012年度农业部保护性耕作项目区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评依据与范围
检查考评依据为保护性耕作项目合同和项目实施方案。检查范围为2012度部级保护性耕作项目区,新建:北镇市、于洪区、本溪县; 续建:彰武县、岫岩县、台安县、铁岭县;滚动:建平县、绥中县、北票市、凌海市、法库县。
二、检查考评的组织
1、由省级农机管理部门制订项目检查计划、部署检查工作,并将检查计划报送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备案。
2、项目县在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填写有关表格并编写项目自查情况报告,作为项目检查材料。相关表格格式(见附表)。
3、省农委抽调保护性耕作项目管理和技术专家组成检查考评组12个项目县进行检查考评,排出优劣顺序。
4、验收工作结束后,上报保护性耕作示范项目工作总结(经主要领导审核后的电子版。联系人:刘安东,电话:024-86545072;刘爱民,024-23448718;电子邮箱:bhxgz@sina.com)
三、检查考评的内容、标准及方法
(一)示范面积
1
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