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2012年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购置奖励和贷款贴息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鞍山市将积极申报2012年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购置奖励,预计可申请到省级补贴620万元。今年拟扶持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应符合以下条件:截止2011年12月31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有规范的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效的运行机制。截止2011年12月31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机械固定资产存量80万元(含80万元)以上;2012年农机专业合作社新增农业机械固定资产80万元(含80万元)以上。截止2011年12月31日,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业面积达到2万亩(含2万亩)以上,2012年农机作业面积比上年增加20%(含20%)以上。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水稻育秧成套设备、水稻插秧机、水稻和玉米收获机、保护性耕作机具、节水灌溉机具,在享受国家30%购机补贴基础上,省财政再按10%的标准给予购机奖励。每个农机专业合作社补贴奖励资金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