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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康平县严格保护性耕作项目落实程序
作者:沈阳市农委农机办    发布时间:2012-10-19 【字体:
 

沈阳市康平县农机局在实施保护性耕作项目时,严格项目落实程序。实施保护性耕作具有保护农田、减少扬尘、蓄水保墒、抗旱节水、培肥地力、增加土壤有机质、促进秸秆还田利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单产、降低成本、增加收入等多种功效,是一项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当前与长远兼顾,农民和国家双赢的农耕措施,具有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一、项目实施计划下达前,康平县农机局相关人员对部分重点乡镇旱田面积及农机作业能力、农户意愿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必要的乡镇间综合平衡后,以实施方案形式下达。

二、康平县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将项目计划分解落实到乡镇,并与乡镇政府签订保护性耕作项目合同。乡镇政府与承担保护性耕作的村委会签订工作责任状,并报县农机主管部门备案。

三、康平县农机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到项目区督促乡镇农机部门和村委会将保护性耕作实施计划落实到农户和地块,由农户选择有信誉、有实力,管理健全的农机户或农机合作组织,签订保护性耕作作业委托合同,明确权责等相关要求。

提交人:沈阳市农委农机监管处 佟雨滋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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