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农机局印发通知,对2012-2014年国家及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2013年度调整)申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国家目录》及《自治区目录》2013年度调整范围均包括产品的增补、变更和取消。《国家目录》除对申报范围中部分类别和品目进行调整外,还对深松机、割草机、卷帘机等部分农业机械产品性能和推广范围做出进一步明确要求。《自治区目录》申报范围在参照《国家目录》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等10大类31个小类88个品目的基础上,结合新疆实际,新增一个其他类别,共十一个类别。
申请纳入《国家目录》和《自治区目录》必须分别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的“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管理系统”新疆农机网的“自治区农机推广许可和支持推广目录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国家目录》网上申报通道开通时间为2012年9月3日至9月30日(18:00点)。《自治区目录》网上申报通道开通时间为2012年9月18日至10月30日(18:00点)。届时,企业可分别通过上述两个通道自主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