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法库县农机局根据国家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进行操作,遵循“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在执行补贴政策时,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和项目资金管理,保证补贴资金切实补到农民身上,使补贴机具切实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作用。
2012年上半年国家分配给法库县中央补贴资金为1160万元,沈阳市地方补贴资金为147万元,补贴资金总额达到1307万元。法库县共操作国补资金1159.4万元,共购置机具1213台。其中购置拖拉机331台、耕整地机械318台、播种机255台、插秧机74台、秧盘播种成套设备3套、收获机械103台、收获后处理机械116台、设施农业设备1套、其它机械12台。操作市补资金145.2万元,购置机具24台。其中购置玉米收获机11台、水稻收割机5台、90马力以上拖拉机8台。补贴涉及到全县19个乡镇1个开发区,通过补贴资金拉动效应拉动农民投资30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