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辽宁省农委、省财政厅下达中央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指标后,辽阳市迅速行动,召开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负责人会议,具体安排落实工作。
会议传达贯彻了省农委对此项工作的具体安排意见和要求。下半年,辽阳市获得第二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指标1600万元。结合辽阳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市农委副主任王建斌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是要突出补贴重点。将第二批补贴资金重点用于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农业机械设备(水稻插秧机、水稻秧盘播种机械、育秧硬盘和种子发芽器)和灾区恢复农业生产机械设备、保护性耕作机具、玉米收获机械。
二是要严格补贴纪律,加强对补贴工作的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三个严禁”的要求,严格执行农机补贴管理的“八个不得”、“五项制度”等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缺,一个程序不减,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要充分尊重农民购机自主选择权,认真做好农民申请、审核、公示、监督供货、机具核实、标识编号喷涂等各项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要进一步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拓宽补贴政策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及时公开补贴政策相关信息,公布补贴工作咨询电话和信箱,让农民全面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和有关要求,自觉接受农民群众和全社会监督,为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加快实施进度,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确保于11月20日前完成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指标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