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11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为3900万元,结合本地实际,沈阳市将进一步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要求,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五项制度”,严格执行农业部规定的“八个不得”要求。
一、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对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加强核实力度,特别强调购机核实工作不能由生产货经销企业代办。
二、要继续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各区、县(市)补贴目录执行、补贴机具价格、补贴对象核实、补贴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农机补贴机具质量监管工作,为保护购机者的合法权益,认真组织开展补贴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质量保障督导和售后服务质量检查,有效保障补贴机具质量稳定、安全可靠。
四、加大信息宣传公开力度,让农民及时全面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关要求,同时也为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