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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锦耀在全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8-24 【字体:

这次全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会议是在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农业机械化进入加快发展、结构改善、质量提升、领域拓展的重要阶段,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对农机化支撑保障作用更加重要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刚刚结束的全国农业厅局长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实施农机试验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总结交流近年来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当前农机试验鉴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研究提出进一步推进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化发展的思路、任务和措施,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机试验鉴定重点工作,研讨交流《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相关工作,努力推动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科学发展,提高农机化质量水平。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农机试验鉴定是农机化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机化健康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多年来,农机试验鉴定系统紧紧围绕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依法履行职能,积极开展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等工作,对加快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实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近些年来,在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试验鉴定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取得了跨越式发展,法规建设、能力建设、技术体系建设步伐加快,统筹发展和多元发展成效明显,在促进、引导、规范和保障农机化发展质量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一)以政策法规建设为主线,鉴定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为了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近年来,我部先后公布了《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管理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鉴定能力认定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部级鉴定能力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大纲管理办法》等5个配套办法,部鉴定总站制定了《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实施细则》、《农业部部级推广鉴定审查员和检验员管理办法》等具体操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部级鉴定工作。同时各省(区、市)相继制修订了有关农机试验鉴定管理的规章,加强了省级鉴定的规范化管理。江苏省还以政府令形式发布了《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办法》。另外,在吸取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全国农机试验鉴定系统切实增强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坚持原则,经受考验,防控风险,开展依法鉴定的步伐更加坚定。

(二)以技术性能评价为特色,鉴定技术体系不断完善。对农机产品的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进行技术评价,是农机试验鉴定区别于其它鉴定的一大特色,特别是适用性评价,对鉴定有着特殊的要求。近年来,随着《农业机械适应性评价技术集成研究》等重大行业科技项目的实施,农机试验鉴定系统深入开展基础技术研究,有力推动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技术体系建设。结合鉴定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我部和各省及时制修订了相关产品的推广鉴定大纲,不断完善以满足农业生产需要为评价基础,以先进性、安全性、可靠性和适用性为主要评价内容的鉴定技术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农机鉴定技术体系。据统计,我部已发布5个农业机械推广鉴定通则、81个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和60个农业机械产品的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农业行业标准)。

(三)以设施装备完善为重点,鉴定能力不断提升。农机化的快速发展对试验鉴定机构能力、试验鉴定范围和数量都提出更高更多的要求。近几年,农机试验鉴定系统围绕重点发展方向,积极争取支持,增加投入,改造更新和完善试验鉴定设备和手段。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以来,全系统基础设施设备投入达5000多万元,新购置仪器设备1150多台套,新增试验场面积18万多平米。吉林、河南、新疆、四川、湖南、海南、广东、江苏、上海等省(区、市)鉴定站在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其中,吉林省近年来完成7500平米鉴定检测楼建设和实验室设备改造,并新增实验用地3万平米,今年将完成试验跑道等检测设施建设;河南省鉴定站近年来争取投资1580万元,完成征地70亩,新建设了发动机试验室,试验鉴定能力实现了新的飞跃。以设施装备建设为基础,各地的鉴定能力不断提升,部省两级的鉴定范围得到大范围拓展。目前,部级鉴定能力达66项,省级鉴定能力范围最多的可达200多项。

(四)以统筹开展部级鉴定为抓手,鉴定系统协调合作不断深化。目前,全国共有省级以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34个,地(市)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25个,已经基本形成了较完善的网络。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鉴定能力认定办法》的规定,近年来,我部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批部级鉴定能力认定,使承担部级鉴定的机构数量增至30个。目前,部级推广鉴定任务,由这30个机构承担,按照“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鉴定大纲、统一收费标准、统筹安排鉴定任务、统一发放证书标志”的“五统一”原则开展工作,这不仅提高了部级推广鉴定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和工作效率,增强了权威性,也促进了省级农业机械鉴定工作的健康发展;不仅实现了优质资源共享,也提高了行业的整体鉴定能力,构建了科学合理的农机试验鉴定体系,推动了整个系统的有序、均衡、协调发展。

(五)以增强公益性地位为原则,鉴定机构职能不断拓展。全系统不断强化公益性服务意识,以“及时地为政府服务、切实地为农民服务、公正地为企业服务”为根本立足点、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开展多元化技术支撑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近年来,在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基础上,全国农机鉴定系统积极配合农机化主管部门,为“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制修订做了大量技术支持工作,确保了“目录”制定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维护了“目录”的权威性,为购机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针对特色、新型农业机械的快速发展,主动开展挤奶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和设施农业设备等选型鉴定,为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和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推广,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及时开展重点机具质量调查、补贴机具质量督导及投诉监督,促进了农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的提高,保障了农机用户的合法权益;积极承担农机化标准制修订任务,为农机化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能、提升科学管理水平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保障。部分农机试验鉴定机构还在质量认证、维修管理服务、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农机化信息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多年的工作实践,提高了我们对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规律的认识,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一是必须坚持鉴定机构的公益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明确了农机试验鉴定机构的职能定位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组织”。在我国农机化发展的现阶段,只有坚持鉴定机构的公益性,才能保证鉴定工作的公正性;也只有保障鉴定机构的公益性,才能确保农机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二是必须坚持鉴定技术的科学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是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通过科学试验、检测和考核,对农业机械先进性、安全性、可靠性和适用性做出技术评价,为农业机械的选择和推广提供依据和信息的活动。只有更加科学地试验检测,更加科学地开展先进性、安全性、可靠性和适用性评价,鉴定工作才能更加突出自身特色和优势,鉴定事业才能有旺盛而持续的生命力。三是必须坚持鉴定管理的规范性。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是农机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机试验鉴定机构是各级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直属事业单位。历史经验表明,鉴定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与农机化各个领域的规范化管理紧密相连,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只有坚持鉴定管理的规范性,才能保证农机鉴定工作的公信力,才能为农机化整体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四是必须坚持鉴定系统的协调性。农机化管理部门和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和地方站是有机的整体。只有坚持鉴定系统整体发展、协调发展,才能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发展,“合则强,分则弱,离则衰”。这些认识和经验,是继续推进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的宝贵财富,是必须遵循的指导原则,我们要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发展。

这些成绩和经验的取得,是全国农机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的结果,是战斗在一线的农机鉴定工作者开拓创新、艰苦奋斗的结果。这些成绩和经验是发展农机试验鉴定事业的可喜财富,弥足珍贵,令人振奋、鼓舞人心。借此机会,我代表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向为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做出积极贡献、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

二、认

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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