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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北镇:积极贯彻《实施意见》 促进农机合作社快速发展
作者:姜长志    发布时间:2010-02-01 【字体:

自锦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以来,北镇市农机局积极贯彻,认真实施,全市农机合作组织呈现快速健康发展势头。截至目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农机合作社已达13家,注册总资产2600万元,入社社员150人,年转移劳动力32000人次,年作业收入实现1300万元。具体措施:

——加强领导。成立了北镇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监督指导全市农机合作社工作,为合作社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规范建设。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实施意见》的各项规定,从建章立制入手,狠抓源头管理,促使合作社规范化、健康化发展。

——典型带路。先后树立辽宁省首批农机合作社之一的新立农机合作社,被评为省市“十佳农机合作社”称号的双丰农机合作社和获得全国种粮大户标兵荣誉的绪全农机合作社。在促进农机合作组织运营中,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合作社的全面、协调发展。

——强化服务。针对各农机合作社的不同需求和特点,采取多方面、全方位的服务策略。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订单培训、技术辅导、安全督察等活动,为合作社的发展保驾护航。

——大力扶持。积极争取上级农机化发展项目资金及扶持农机合作社建设资金,为合作社发展奠定资金保障。近年来,北镇市已先后争取各项扶持资金近70万元。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农机具购置补贴优先满足农机合作社的购机需求,省市累加资金向农机合作社倾斜,鼓励农机合作社购置玉米收割机、水稻联合收割机等大型农机具,不断提升农机合作社的装备水平。

提交人:锦州农机局 刘伟       责任编辑: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叶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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