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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松山新区:“三举措”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作者:李亮亮    发布时间:2010-02-01 【字体: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自2009111实施以来,松山新区农机局采取“学习、宣传、贯彻”三项措施,积极落实《条例》,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机关同志认真学习。三个月来,区农机局多次组织机关同志学习《条例》内容,并对农机使用安全的源头管理、服务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重点讲解,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二是加强宣传,使《条例》内容深入人心。区农机局带领机关同志深入乡镇、村组、农户,采取展板宣传、横幅宣传、印发宣传单等形式,不断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营造人人了解农机安全、人人关心农机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是贯彻《条例》,服务于民。在学习、宣传的基础上,机关同志将《条例》精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治机、依法监管,帮助农民解难题、办实事,全力为农机户提供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农机事业的发展。


提交人:锦州农机局 刘伟       责任编辑: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叶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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