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机械化的支撑和推动。近年来,山东省按照“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战略要求,将设施农业机械化列入工作日程,不断采取措施,加大创新示范力度,使设施农业机械化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是依靠政策推动,促进规模发展。各级农机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下,将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列入县域经济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积极展开购机补贴工作,为设施农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2009年,全省安排补贴资金2128万元,补贴设施农业机具1.12万台。济南、威海、烟台等市安排专项资金、落实贴息贷款,用于设施农业建设。潍坊、济宁等地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制定出台设施农业建设规划。目前,全省温室面积约330.5万亩,占全省瓜、果、菜种植面积的10%,其中连栋温室约3.9万亩,日光温室约111万亩,塑料大棚约197万亩。全省累计总投入达204.45亿元,高投入,带来高产出,全省设施园艺总产值达308.5亿元,亩均产值9334元。
二是建立示范基地,实施辐射带动。为推动设施农业的快速发展,2001年以来,山东省启动实施了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省财政累计拿出资金2100万元,用于包括设施农业在内的机具创新和技术示范。目前,全省已建立县以上设施农业示范基地33处,研发推广各类新机具16种,通过机具的选型、攻关、技术路线探索和技术规范制定,发挥了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几年来,各地注重依托创新示范基地,组织召开设施农业机械化现场会、演示会、观摩会27次,印发宣传资料近5万份,有的地区还在电视台开辟设施农业知识栏目,多层次、全方位展示设施农业及机械设备的优越性和先进性,扩大了影响,宣传了成效,带动了农民。许多设施农业示范点坚持从市情县情出发,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初步总结形成了土洋结合,买、改、造并举,国家、集体、个人和股份合作等多种经济成分一起上的设施农业机械化发展模式。寿光、莒县等示范基地已形成产、学、研、销“一条龙”设施农业产业园区。
三是推行“五改”技术,增加科技含量。针对简易日光温室的构造和材料不合理、机械化生产困难、手工操作劳动强度大等问题,近年来,山东省大力推行了日光温室五项改革:一是改立柱竹杆顶棚为无立柱刚架结构,增加了光照,提高了室内温度,便于机械操作;二是改土坯墙为砖砌体,并加保温层,增加棚内面积和温度;三是改人工耕作为田园管理机械作业,减轻劳动强度,提高耕作质量;四是改人工卷帘为机械卷帘,提高作业效率,增加光照时间;五是改大水漫灌为滴灌,节约水资源,减轻农作物病害。目前,全省实施“五改”技术的温室面积达230万亩,占总温室面积的70%。全省电动卷帘机达到13万台,二氧化碳发生器21.9万台套,田园管理机2.43万台,微灌设备7.21万台套。
四是狠抓机具生产,提高装备水平。山东省把设施农业机具的研发生产列入重要日程,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定期召开生产企业座谈会,及时通报全省设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引导企业搞好装备生产,努力实现机具和相关设备的配套跟进。目前,全省电动卷帘机、田园管理机等设施农业机具生产企业57家,89个产品型号,年生产能力突破万台,其中有10多种型号进入了部省农机推广和补贴目录,较好地满足了农民的多样化需求。为了尽快提高全省设施农业装备水平,省里对设施农业机具实行了“三个优先”政策,一是研发项目优先立项,二是相关机具的生产优先鉴定,三是生产急需的产品优先推广,充分调动了企业参与研发生产的积极性。省农机办还与农发行山东省分行联合,启动了农机类科技贷款项目,安排专项贷款扶持设施农业发展。目前全省已为8家企业办理科技贷款2.3亿元,加速了设施农业技术和成果的转化应用。(文/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