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安徽省财政厅和省农机局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12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安徽省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工作。
今年,中央财政分配安徽省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4亿元,全年共获得中央补贴资金8.7亿元,比去年增加1亿元,增幅达13%。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根据“围绕粮食生产‘三大行动’和‘农民收入倍增计划’,促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优化,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指导思想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制定。
《通知》要求各地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务必于10月上旬完成全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确保全年补贴资金结算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还强调,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政策实施氛围;规范补贴操作程序,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加强对经销商和生产企业的监管,规范补贴产品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