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发局上半年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在市农委农机处的关心指导下,在于洪区农机部门的大力协助下,认真组织、精心安排、规范运作,较好的完成了补贴办理任务。
一、购置补贴农机具情况
2012年,沈阳市下达经济技术开发区资金100万元、市补资50万元。经核实确认,上半年全区使用国补资金76.74万元,办理购置补贴机具172台,其中育秧机械设备6台、水稻插秧机12台、拖拉机9台、耕整地机5台、增氧机140台;使用市补资金50万元,根据市关于2013年实现水稻全程机械化的目标要求,办理水稻收获机办理10台(按每台平均补贴5万元计算,计50万元)。
2012年,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方案,成立了由人大、政协、纪检、农业、工商、公安等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程序是:一是申请购置补贴对象到所辖街道申报,按照方案规定要求,由街道负责初审;二是经初审符合要求的,上报区农发局进行审核,由农发局牵头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进行审定;三是经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由所在街道、村分别进行公示7天,无疑义后给予办理。办理补贴程序严格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办理跨区作业证6份(插秧机5份,收获机1份)。办理补贴的拖拉机办理牌照达到100%(委托于洪办理)。对办理补贴的农机具核实确认率达100%。农机补贴档案归案齐全,做到申请表、身份证完全统一,发票与车统一,购机户与车一致,现场拍照人机合影留存。
二、下年工作安排意见
1、宣传补贴政策,满足购机户的需求,加快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农业机械化95%的指标。
2、做好农机补贴机械的档案保管。
3、监督补贴机械的使用情况。
4、全面整理农机安全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