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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质监站两项措施确保秋季农机生产顺利进行
作者:铁岭县质监站    发布时间:2012-08-03 【字体:
 

    铁岭县质监站以省站会议为契机,结合铁岭县“夏检”实际情况,以秋季作业为目的,安排了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

    1)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向广大有机用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有关法规。提高广大有机户的维护合法权益意识,并向全社会发布投诉网址,电话等。

    2)宣传《消法》和三包规定,提高农业机械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维护农业机械所有者、使用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二、督导检查生产内容包括:

    1)根据生产者的三包凭证样本、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农机用户投诉等,农机用户集中反映的农机产品质量问题和服务质量问题向社会进行公布,督促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改进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2)销售者销售农机产品时,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并按照农机产品使用说明书告知以下内容(农机产品的用途、适用范围、性能等)。

    3)督导检查销售企业集中时间对全县农机维修网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未取得《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从事维修业务的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进行处理。

    4)对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的机具进行督导检查,以备秋季作业的来临。

提交人:铁岭市农机局 王辉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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