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至31日,营口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报告,并通过了相关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恩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刘英华,副主任孙玉良、刘文举、朱毅力、李思福,秘书长梁蓬勃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焕鑫,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永恒,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梅树清列席会议。
就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实施工作,王恩来希望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总结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宣传农业机械化为农民带来的益处和实惠;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提高农村劳动力专业素质;要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合作社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对合作社的扶持和引导;要加速推进《农业机械化法》的实施,抓住农机相关扶持政策,争取资金,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摘自:《营口日报》记者李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