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营口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营口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营口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市政府及农机主管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表示满意,对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认真落实扶持政策,农机装备水平显著提高;三是加大科技研发和新机具引进推广力度,农机作业水平不断提升;四是加强典型示范和培训指导,农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定的问题:一是水田地区田间农机作业道路建设滞后;二是旱田地区玉米机械化收获水平仍然不高;三是农机科研和推广部门经费紧缺;四是基层农机推广服务机械和队伍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五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库房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
为促进营口市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提前实现省里提出的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和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三是抓薄弱环节,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农业机械化均衡发展;四是强化科技研发和培训服务,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