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农业机械化局为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督导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生产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了《2010年鞍山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具体要求:一是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制定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农机执法队伍建设,特别是要提高农机监理部门的监管能力、执法水平和农机事故处理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充分利用机具演示会等活动现场,组织驾驶员和操作员学习安全常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农民、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四是组织农机执法人员深入到村、屯和农机作业现场开展事故隐患排查。五是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六是切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信息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七是对新增农机具开展产品质量和农机维修质量的跟踪调查,强化源头管理,确保农机符合运行安全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