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锦州市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全年共争取省以上农机专项资金6798万元,是上年的2倍。用于国家级项目2个,投入资金5660万元,其中农机具补贴5640万元,保护性耕作资金20万元;用于省级项目4个,投入资金1138万元,其中农机具补贴410万元,保护性耕作资金668万元,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县30万元,玉米全程机械化示范县30万元。主要做法是:
1、领导重视,及早部署。作为主管农机项目工作的王凤山局长,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为争取省以上农机专项资金,提早部署项目申报工作。自2008年11月起,市局按照省局的统一要求,安排县(市)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上报09年项目申报表和《关于2009年农机专项资金的请示》。同时,王局长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乡镇,认真了解农民的购机需求,为落实省局补贴计划打下了良好基础。
2、多措并举,惠及百姓。2009年,全市的农机补贴计划为6050万元,是上年的3.9倍。为完成补贴计划,市局首先从加大宣传力度入手,通过出动宣传车、制作宣传展板、播放多媒体光盘等方式,让补贴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其次,市局出面与农村信用联合社、邮政储蓄银行沟通,为农机合作社、购机户贷款500余万元,让农民“买得起”农机。第三,通过演示会、展示会、培训会等形式引导农民选择先进适用的农机,帮助农民掌握农机操作技术,让农民“用得上”农机。
3、明确责任,落实项目。保护性耕作作为一种先进的耕作方式,是国家、省重点推广的一项农机化项目。锦州市黑山县、北镇市、凌海市、义县、太和区均为省级以上保护性耕作示范县,主要采用碎秆覆盖和整秆覆盖两种技术模式。2009年,全市遭遇了五十年一遇的大旱,粮食产量受到严重影响,但保护性耕作地块与传统地块相比,每亩增产100-250公斤,优势明显。为高标准完成保护性耕作任务,市农机局首先与各项目区农机局签订保护性耕作项目责任状,县与乡、乡与村、村与农户签订合同,经过市、县两级验收合格通过,并以村为单位公示后,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农委和省财政厅。另一方面,严格执行省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直接将作业补贴资金打到农户粮补存折上,并严格进行以村为单位的公示,农户足额得到补贴,农机户全部得到作业费,实现了“两年工作一年完成”的目标。2009年,共实施高标准保护性耕作22万亩,发放作业补贴资金440万元;发放2008年13万亩深松作业的补贴资金130万元。
农机专项资金的合理、规范和有效使用,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农机化项目的实施,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