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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榆树市田丰机械合作社分红了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1-27 【字体:
        一个以对农民土地进行托管统一经营,实行入社分红、享有多项福利待遇,正吸引众多农户争相加入的—吉林省榆树市五棵树镇田丰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显示出了勃勃的发展生机和活力,是全市众多农机合作社中的一个奇葩。前几天合作社对部分社员进行了分红,2009年入社社员公顷分红达7500多元。
 
       榆树市田丰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3月。以土地托管这种新的种植经营模式为主导,以农资商品经营为依托,在服务农民,促进新农村建设中,依托农资和机械,靠科技增产增收,合理资源配置,脚踏实地,服务三农,不断开辟经营理念,在探索农业生产合作社创新发展过程中,大胆实践,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农户的真诚欢迎。
 
       田丰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是由榆树市五棵树利烨农资商品经销公司联合当地五户农民,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注册要求,在工商局正式登记注册成立。合作社的经营宗旨是通过全面托管入社农户土地,大力推广机械化种植,科学种田,努力提高产量,争取效益最大化。注册资金462万元,其中:利烨农资商品经销公司以房屋、经营场地、农资商品作为投资入股股份,农民以农业机械设备、土地作为入股资金,其中机械设备12台套,固定资产价值100万元,土地43.2亩。专业合作社有经营管理人员12人,聘请高级农艺师1 人,农机操作专业人员2人。
 
        主要合作形式是在政府监督和有关部门指导下,服务于农民,以土地托管为主,本着农民自愿的原则,工商部门把关配合下,农户与合作社签订土地托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收益分配,以土地集中管理、连片种植为基础,统一作业,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的合作经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和机械化推广水平,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为了搞好土地托管试点示范,从春种前,该社先后在五棵树镇的解放、合发、长新、龚家各个村的部分农户中组织召开座谈会,进行宣传,听取农民的意见、建议。春播期间,在工商部门的支持、监督配合下,相继有27户农民与专业合作社签订了土地托管合同,托管土地面积560亩。2009年秋收到期后,根据当地其他农户核产情况,2009年托管土地农户亩产玉米3200斤,秋收核算价为0.359元/斤,亩产收入1150元,扣除应支付的项目合计412.1元,亩产纯收益为737.9元。
 
        通过一年的运作,田丰农机合作社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农资增效。一是通过托管土地的种植经营,土地连片,实行机械化作业、深松土地、测土施肥,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地力使农作物增产,相比之下,专业合作社托管的作物与比邻作物长势强壮,玉米亩产比其他农户高出200斤左右。二是促进了农资商品的经营,拉动了农资市场,托管农户不再担心农资商品进货渠道假冒伪劣,起到了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效果。专业合作社当年实现利润14万元,固定资产由入社时161万元增加到204.5万元。
 
        2、农民得到了经济实惠。把土地托管给合作社经营,当年收入并不比自己种地收入少,同时解脱了家庭劳动力,以长新村八组农民李明学为例,共托管土地53.8亩,个人不会付出任何劳动、资金,就获纯收益为39699.02元。
 
    3、社会效益明显。加入合作社,不用农户自己耕种,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外出创收。在托管户中,有部分会木匠手艺,专业合作社为这些托管农户联系了五棵树一中旧房拆迁工程,组建了工程队额外创收,专业社用工优先从托管户中招用人工,增加农民收入,还安排10名下岗职工在合作社就业。同时,社员还享受着组织统一观看农博会、看电影、免费洗澡、零利润村级医疗服务等待遇。土地托管,互惠双赢,通过专业合作社的试点示范,使当地其他农民受到启发,2009年秋收后,不少农民找上门来,要求加入土地托管。
 
        田丰合作社开展托管土地经营,通过试点示范取得了良好的开端。实践证明,实行土地托管模式,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采用规模化、专业化和区域化生产,有力地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遵循自愿、有偿权利平等的原则,大大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符合现代化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需要,有利于节约费用支出,提高农村劳动力生产率、有利于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解决农民后顾之忧,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农村有着较大的经营发展空间。
 
        田丰机械专业合作社2010年将迈出更大的步伐。一是扩大托管农户和土地规模。2010年,托管户由09年的27户扩大到100户,再增加土地托管面积1400亩,达到2000亩,现在已有农户预定托管面积1100亩。二是增投农机设备,解决生产能力。由于扩大规模经营,使生产经营能力得到保障,在现有农业机械15台套的基础上,再增加机械8台套,投资53万元。三是建立社区服务中心2个。2010年分别在解放村、长新村各建立一处社会服务中心,有超市、医疗服务、浴池、文体活动、图书阅览等,总投资33万元,其中解放村已建完工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280平方米,投资23万元,即将投入使用。长新村建造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0平方米,投资10万元社区服务中心,现已着手动作。
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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