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和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要求,加快形成农业部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绩效管理工作格局,切实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绩效,农业部近日印发《农业部2012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决定选择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等5项重点工作对省级农业部门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其中,农机购置补贴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作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山东省农机局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决策部署,迅速组织调研并研究制定了《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
《实施方案》按照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先易后难、简便易行,定量定性、综合评价的原则,共设立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执行实施、实施效果等4个一级指标,包含10个二级指标。其中,制度建设主要考核补贴资金管理、信访投诉处理、政策信息公开等方面制度建立情况,不断完善补贴政策制度;重点工作主要考核补贴对象确定、信息公开、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投诉处理、材料上报等,努力实现补贴政策阳光操作,规范运行;执行实施主要考核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进度和资金结算进度,努力加快补贴政策落实;实施效果主要考核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促进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发展的程度。同时,绩效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对于经公安、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一票否决。
评估工作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的原则,采取市级自我测评,省级审核评定的方式进行。11月20日前,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完成自评工作,报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12月20日前,省农机局组织资料审查和实地考核,综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得出评估结果,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对评估结果为优秀档次的市级农机部门,在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上予以公布,通报相关市级人民政府,并在分配下一年度补贴资金时适当倾斜。
山东省将通过深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及时掌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客观评价补贴政策实施成效,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全面构建以补贴政策实施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农机购置补贴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补贴政策绩效持续提高,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又好又快实施。
(信息来源:
12-07-17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