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农机部门农机补贴文件精神,让农民购机真正得到实惠,今年上半年 ,新民市农经局将购机补贴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工作专人负责。按上级规定程序办事,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八个不准,四个严禁。在实施过程中,圆满完成任务,取得较好的成绩。让农民真正受益。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领导重视,专人负责。为了保证新民市农机补贴及核实工作有序安全阳光操作,成立了新民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农业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书记,财政局长、农村局长担任。各乡镇(街)主管农业的乡镇长为成员。下设农机补贴办公室,农机推广站、农机监理所、农机校为成员。严格分工,各负其职,阳光操作
二、健全规章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今年新民市农机购置补贴切实做到了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确保了补贴资金不折不扣的落实到农民手中。在补贴过程中请监察局全程监管,定期总结,自检自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三个严禁”、“八个不得”、“四个严禁收费规定”的纪律要求。杜绝了吃、拿、卡、要、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倒卖机具的情况发生。
三、精心开展,自查自纠。此次核实工作要求对2012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自查面达到100%,今年上半年新民市购置补贴机具1630(套)。购置动力机械:578台,其中:80-90马力拖拉机12台,90马力以上拖拉机38台;种植施肥机械314台,其中:播种机212台,水稻插秧机92台(四轮乘坐8台,手扶步进式81台);育苗成套设备10台套;收获机械101台,其中:玉米收割机50台(自走式24台,背负式26台),谷物收割机18台,薯类收割机7台,其它收获机26台;耕整地机械202台套,畜牧水产养殖机械435台。对以上农机具认真进行全面自查核实,无一漏查,避免摆花架、走过场和敷衍了事。上半年农机补贴及核实工作圆满结束,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