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问题是影响沈阳市农机“三率”的主要因素之一,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性质等深层次矛盾日益显现。
沈阳市除了沈阳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外,其它区、县(市)的农机安全监理部门都没有解决参公身份问题,而人事部门从1993年开始,就将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关纳入参公单位的工资管理范畴,人员执行行政工资,不走技术工资,不准进职称,但在2008年的参公单位审批中却没有将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纳入审批范围,在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关内造成很大波动,人心惶惶,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工作。
二、县级监理机关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2004年以前,由于农机安全监理机关有收费,经费充足,因此许多人员被安排到监理机关,包括一些军转人员,超编现象严重,超编人员占总数的30%。多年来各级财政都把农机监理检车等规费收入作为非税收入纳入财政同级预算,作为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关的工作经费补充,除非税收入外,财政下拔的工作经费却很少,可以说财政下拔的工作经费根本满足不了农机安全监理的工作需要。2005年后,工作经费缺口很大,严重影响农机安全监理机关的自身建设、农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农机安全村”建设等工作的开展,由于没有经费,很多监理机关下不了乡,只能在所里等业务,部分监理机关甚至没事可干。2009年市财政局、物价局《关于公布停止和降低标准70项收费项目的通知》实施后,取消了检车费和行驶证工本费,各所的财政情况更紧张了。
三、农机安全管理网络断裂。《道交法》实施后,农机管理部门职能的调整及乡镇农机管理职能并入农业综合服务站等,使基层农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原来的省、市、县、乡、村管理网络不再存在。乡镇农机管理在拖拉机入户、驾驶人考证、拖拉机年检等工作方面,起着排头兵的作用,这几项工作的好坏,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乡镇农机安全管理人员。现在农村试行综合改革,乡镇农机站机构将取消,职能并入农业综合服务站。人员调整后,其专业技能、管理经验变化较大,一定程度影响基层农机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的开展。
四、部分县级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素质下降。
随着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转变,农机安全生产的工作重心、工作方法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但部分监理人员的思想、意识并没有跟上形势的变化,还在想过去如何,时代在进步,不进则退,这些思想已经阻碍了新时期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由于经费不足,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又没有跟上,悲观、迷惘弥漫在很多人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