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快福建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
根据《意见》明确,到2015年和2020年,全省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40%和55%,茶叶、蔬菜、水果、食用菌等重点特色经济作物的关键生产环节及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生产方式进入以机械化作业为主的新阶段。
农业机械化
根据《意见》,福建省将重点发展轻便、耐用、低耗中小型耕种收、植保和初加工机械。到2015年,在闽西北产粮区,重点推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普及水稻耕种收机械装备,努力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跨越发展。在沿海地区,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并大力推广耕作、起垄、节水灌溉、高效植保机械,提升设施农业装备和机械化水平。
农机工业
在农机工业发展方面,《意见》提出推进农机工业行业改革。组织实施农机行业准入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优化产业结构。逐步形成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相配套的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引导支持中小型农业装备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应用,研发生产节能、环保、低碳、具有技术和市场优势的产品。
《意见》的出台,表明了福建省委、省政府对加快推进福建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为“十二五”期间农机化和农机工业的发展指明了发展的方向。福建省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支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继续配套安排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十二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省级购机补贴累加和农机化示范推广等。
(信息来源:
12-06-21 中国产经新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