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新形势新任务对农机工作和农机队伍建设与发展提出的新要求,针对目前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存在的不适应目前形势发展需要的诸多问题,由县农机局直接参与控股和管理,确定建设区域性农机站的规划方案,不断推进农机工作向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发展。
1、建站的选址和投资要坚持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发展,有利于事业壮大的原则。
2、在选用站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中,要重素质、重政绩、重品行、重才学,好中选优,真正把那些思想先进、务实肯干、开拓进取的人选拔到站长岗位。
3、区域性农机管理服务中心站隶属于县农机局,站的经营管理采取股份合作制经营,成立董事会,建立规章制度,合法经营。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农机局要规范农机站的组织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农机站的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营。对农机管理服务站的固定资产,由农机管理服务中心站管理,县农机局负责监督。
5、农机站以所在乡镇和周边地区的广大农户为服务对象,依法为为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农机作业、农机技术、农机信息以及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