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辽宁省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2012全省农机维修质量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精神,加强锦州市农机销售、维修网点管理和推进维修行业健康发展,确保“春耕”期间农业生产顺利进行,锦州市农机质监站联合各县(市)区农机质监部门对各地的农机零配件销售、维修网点进行检查。
检查人员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对农机零配件销售、维修网点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主要维修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产品销售进销台账、维修纪录进行检查。截至2012年5月,市农机质监站利用春耕生产重要时节,同时结合“农机化质量之冬”、“放心农机下乡进村”和“3.15农机打假”等活动联合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2人/次,出动车辆57台/次,检查维修网点102家,其中查处违反农机维修经营许可规定维修企业数量5个,限期整改维修企业数量5个,检查维修从业人员数量677人,维修无“证”人员数量195人。在各维修网点检查时,为增强农机维修从业人员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普及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工作人员向维修业主、农机用户发放农机维修、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00余份。
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多数违规农机维修网点对申办《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意识淡薄,需要各县(市)区级农机质监部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限期补办齐全;二是大部分“三级”、“专项”农机维修网点修理设备陈旧、老化,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很大程度上影响维修质量;三是村(屯)级农机零配件销售、维修网点紧缺,当机具出现问题时不能得到及时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