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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台安县农机局做到“保农护农从源头抓起,预防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
作者:鞍山市台安县农机局    发布时间:2012-05-22 【字体:
 

 随着强农惠农的好政策不断出台,另一方面却是坑农害农的“害群之马”不断出现,针对全国各地出现的农机补贴违法违纪案件不断增多,台安县农机局在补贴过程中始终坚持“保农护农”从源头抓起,预防出现职务犯罪,全系统职工要做到“七不得”

一是不得倒卖农机购置补贴指标或倒卖补贴机具。

二是不得进行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

三是不得以许诺享受补贴,诱导农民购买农业机械,代办补贴手续。

四是不得以降低或减少产品配置,搭配销售等方式变相涨价。

五是不得拒开发票或虚开发票。

六是不得虚假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七是同一产品在同一地区,同一时期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

提交人:鞍山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农机发展装备部 高晨辉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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