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天津市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一是市农机局与各区县局签订《2009年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和《2009年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评价考核指标》,并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以此作为年度考核、奖励依据。东丽、津南、北辰、塘沽、汉沽、大港、宁河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了区县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二是各区县局与各乡镇农机管理站或农机管理中心站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协议书,同时各乡镇站与农机手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全市共签订各级安全生产协议12308份。三是重点抓好农机合作社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各区县农机监理站与全市43个农机合作社直接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明确了农机合作社专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农机安全生产。
全市12个区县均建立了《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召开防范农机重、特大事故专题会议,设立农机事故统计员14名,并向社会公布了农机事故24小时接报电话。
津南区、北辰区、大港区、蓟县、宝坻区、武清区、静海县等区县加强与纠风办、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及时通报情况、定期召开防范农机事故专题会议。宝坻区对已发生的农机死亡事故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