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机惩防体系建设,确保盘锦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开展,使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农民手中,让农民受益。2012年盘锦市省以上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500万元,主要用于水稻机械化育苗、插秧等机具及配套设备的购置。由于资金有限,加上农民购买补贴机具心情强烈,还不能达到普惠,执行过程中如果监管不利,易出现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为加大监管力度,4月24—25日市农机局、市纪委、市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两县两区2012年上半年农机具购置补贴准备工作和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调研。通过调研检查,全市农机补贴工作开展顺利。一是各县区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周密。成立了由县区主管领导任组长,农机、财政、监察部门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详细周密的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二是进一步严格补贴申报手续和补贴对象确认。从购机者到乡镇农机站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法律责任,严格按照程序阳光操作。三是继续实施购置补贴类机具牌照管理和保证金措施。享受国家补贴的大中型机具,实行牌照统一管理,不上牌照不予办理,并预留部分保证金,根据机具作业情况当年验收合格后返还保证金。当年不参与作业或擅自转让,退还全部补贴资金。从目前看全市各县区购机补贴准备工作良好,已进入实质性购机阶段。市农机局和监察局将在第一批购机和播秧结束后对全市购机情况进行检查,以防止在购机中的不正之风和机械外流事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