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该行动以公开支持目录、公开经销商、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对象、公开操作程序、公开投诉渠道、公开责任追究、公开网络监管等“八公开”为主要内容,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落实。
浙江省农机局于4月12日印发购机补贴阳光行动实施方案,以信息公开、服务保障、监督检查、廉政建设为重点,充分尊重和保障农机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及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有效防治不正之风,真正把农机购置补贴这项“民心工程”打造成“阳光工程”。
整个阳光行动分四个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之前):各执行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机购置补贴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为开展“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自查自纠阶段(5月份):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针对自身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交叉检查阶段(6月份):省局将组织5个检查组,采取听汇报、看现场、走基层等方式,分片对有关市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估阶段(6月、12月):由县级先行开展自我考核评估,市级再对辖区县进行考核评估,省里将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绩效评价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