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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学补贴提升江苏农机化水平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4-13 【字体:

补贴种类实行动态调整,并率先实行县级结算试点,全省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4%

江苏省科学设定补贴种类,建立有进有退、动态调整的补贴机制,以加强农机补贴的针对性,提高补贴效益。同时,该省积极探索规范的财政补贴资金结算方式,率先在全国实行补贴资金县级结算试点,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置补贴机具的积极性,大幅提升了该省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

记者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按照“生产急需、节能环保,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2012年该省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规模为7.87亿元,补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等12大类55个品目机具,比去年调减两个补贴品目。预计全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将达10亿元以上,比2011年增加1亿元左右。该省一方面为适应高效农业发展需求,逐步将高效设施农业机械纳入补贴范围,围绕大宗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大力发展种植机械、动力及耕整地机械、植保机械等,另一方面将市场化程度高、保有量大和农民购买数量较少的品种退出补贴目录。

补贴政策的科学实施,极大地调动了江苏省农民购置补贴机具的积极性,大幅提升了江苏省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据了解,从2004年中央出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至2011年,江苏全省累计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6.69亿元,年均增长57.65%,全省累计补贴机具86.95万台(套),全省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4%,比“十五”末提高了15个百分点。

水稻机插秧具有省工节本增效的优势。江苏省兴化市2011年全市机插水稻平均单产640公斤,比直播稻亩增近100公斤,每亩增加效益300元左右。对这些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插秧机、收割机、拖拉机、植保机械、秸秆还田机等12种机械,该省按照农民实际需求实行普惠制,比2011年普惠制补贴机具品种范围扩大了1倍。预计今年该省财政用于插秧机、收割机、拖拉机等普惠补贴的投入将达6亿元以上。

在科学设定补贴种类的同时,江苏省还积极探索规范的财政补贴资金结算方式。2011年,在征得财政部、农业部两部门同意后,该省率先在全国实行补贴资金县级结算试点,改补贴资金“县级审核、省级结算”为县级审核、县级结算。年初,省按照市、县当年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补贴机具需求量和上年度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将第一批补贴资金分配下达市县财政。年中,根据各地执行进度和需求情况,统筹下达第二批补贴资金。为减轻供货单位的资金周转压力,该省明确各县按季与供货企业进行补贴资金结算,有条件的县可以采取补贴资金预拨的方式,保证了补贴资金按时结算。同时对补贴资金实行滚动管理,当年有结余的,结转下年使用。补贴资金有缺口的,在审核无误后由县级财政先行垫付,并向省财政提出正式申请,省级财政下年予以追加,有效地避免了市县财政以省级财政资金安排不足为由拖欠供货企业补贴资金款。

据了解,今年江苏省将全面开展全价购机的试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方便农民购买补贴机具,将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打卡到户,让农民直接得到实惠,切实体会到党的惠农政策。同时,鼓励为农民购机提供金融信贷支持、对购买大中型补贴机具提供分期付款或信贷担保等服务。为确保全价购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该省将细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考核办法,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和内部约束机制。财政和农机部门将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行以“补贴产品推广目录制、补贴经销商生产企业自主选择制、管理过程监督制、受益对象公示制”为主要内容的操作程序。


  (信息来源:12-04-11 中国财经报
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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