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农机局和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2年农机安全免费管理计划的通知》,提出今年省级财政拟安排700万元专项资金,按照50%的标准给予25元/台补贴,市、县财政按照1:1的比例配套,开展农机安全免费管理工作。
凡符合登记条件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农机监理机构将对其进行免费登记,对2011年底前已登记注册和初次办理登记手续且已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开展免费安全技术检验,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免费换发。省农机局将依据2011年统计年报和年度农机安全目标责任制,将年度计划和补助资金指标分解到县(区)。
各县(区)制订所需农机牌、证年度计划,经市级农机监理机构审定后上报省农机监理总站统一制作,免费发放,对于未落实补贴资金预算的市县,省级不安排补贴资金。在年度检验中,要严格执行检验标准和程序,确保检验质量。除按照检验程序规定完善有关档案外,还要对参加检验的农机进行登记造册,填写登记表,建立电子档案。
9月10日前,各市农机、财政部门要以《2012年农机免费检验登记表》等为据,对所辖县(区)农机免费检验情况检查核实和汇总。10月10日前,各市农机(农业)、财政部门联合申请补助专项资金,连同《2012年农机免费检验汇总表》及市、县财政部门关于农机免费管理补贴预算文件,分别报送省财政厅和省农机局,经核查后兑付省级财政免费检验补贴资金。
各级财政和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机免费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向有机户收取农机登记费、检验费和证件工本费。
(信息来源:
12-04-11 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