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农机局(站):
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农机化管理系统内评选2009年度农机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条件
1、机构健全,职能明确,制度完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农机化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无群众举报或违法违纪行为;
2、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凝
聚力和创造力,全体干部职工呈现出良好的精神面貌;
3、2009年本辖区的农机装备水平、农机作业水平有明显提高,农机化法规和扶持政策有重大突破,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农机化生产、技术推广、安全监理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先进个人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强的服务“三农”意识,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009年在推动本地区农机化发展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