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锦州市补贴农机具质量监督工作,根据省农委《关于印发2011年辽宁省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11]131号)文件精神和省站《关于印发<2011-2012年辽宁省卷帘机作业质量重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锦州市农机质监站开展卷帘机作业质量重点检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为了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省站下达的任务,市农机质监站领导高度重视,把检查卷帘机作业质量作为春耕备耕的一项重点工作,要求调查小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行为,全面摸清锦州地区卷帘机质量状况。1月下旬—3月末,三个调查小组分赴各县(市)区,对大棚卷帘机的可靠性、适用性、主要作业性能和使用安全情况开展调查,取得实效。
二是检查细致。市农机质监站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现场查证、跟踪测试等方式展开质量检查,并按照省文件指示精神认真填写《用户使用情况调查表》,详细记录用户姓名、电话、地址、机具的规格、出厂编号、购买日期、出厂日期、生产企业、配套动力、安装和作业形式、传动机构结构形式、作业性能、适用性、可靠性、使用安全情况等,为上级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提供依据。
三是抽查广泛。按照省站要求,市农机质监站先后来到义县、凌海市、太和区三个县(市)区,共抽检7家企业生产的8个型号、“顶置固定上拉式、前置移动下推式、前置滑道下推式”三种71台卷帘机。其中,赤峰市宁城长明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PJ-110型15台;凌海市明宏农业设施科技有限公司ZLMH-318型3台;凌海市明宏农业设施科技有限公司ZLMH-318型5台;大连市中原机械有限公司DLJ-5012型8台;辽宁京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JFJL-A120型8台;凌源市刘满大棚卷帘机厂生产的JLJ-99型19台;海城市明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DJ200-P型5台;阜新市阜龙农机装备有限公司SLJL-100型8台。
四是数据公开。本次检查对象为适用于辽西地区草帘作业的卷帘机。抽查数据表明,用户对在用卷帘机的质量状况、可靠性及安全性总体评价较好;对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的三包服务表示基本满意;用户综合评价与建议率达87%;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对购买者操作培训率由去年的56%提高到68%。
此次卷帘机作业质量重点检查活动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大棚卷帘机用户的安全意识淡薄;使用前未经过卷帘机安全操作培训,缺乏安全意识等。为此,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制定大棚卷帘机安装技术条件、技术要求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二是对在用大棚卷帘机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三是指导农民正确安装使用大棚卷帘机,做好设施农业机械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通过质量调查,市农机质监站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了大棚卷帘机的质量状况,有效保障了补贴机具质量稳定、安全可靠、服务及时,并且为厂家进一步提高机具质量,改善售后服务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