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最大限度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大石桥市农机局结合大石桥市实际,特制定了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此方案对补贴对象、范围、种类进行了确定。一是确保。确保大石桥市“一县一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农机具补贴资金,即:水稻生产中的育秧成套设备、育秧硬盘、水稻插秧机;确保玉米收获机、保护性耕作机具、节水灌溉机具(滴灌播种机、滴灌过滤器、施肥罐)的补贴资金;确保蔬菜大棚内部喷淋设施的补贴资金。二是倾斜。向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政策倾斜,以促进农机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对于各类购机对象要首先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机合作社的购机补贴资金,特别是要突出对被列入营口市东部扶贫开发范围内的农机合作社的补贴资金要求。三是兼顾。本着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各业农机化发展的要求,对于在大石桥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加工,并纳入到《2012-2014年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化产品目录》的农机补贴产品予以政策补贴,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7个小类110个品目机具。
方案还对补贴办理时限、操作方式和程序、补贴纪律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一是在保证重点机具的补贴资金到位的同时,要兼顾农业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季节时间要求,尽量做到应季补贴。二是在购机申请与资格确认、购机补贴对象确定、购机手续和实施购机、信息统计和报送、补贴资金结算作了详细的规定。三是严肃纪律、加强监管。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财政部门监管力度,严格管理补贴产品产销企业,注重阳光操作,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从而进一步发挥补贴政策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