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特别报道
本网讯:12月29日,全国农业机械化会议在北京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会议要求各级农机部门在工作实践中要深入研究、正确认识和认真处理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农机装备数量增长与装备结构优化的关系。保持装备数量不断增长是加快机械替代劳力步伐的迫切之需,推动装备结构合理优化则是促进农业机械化持续发展的长远之道。单纯追求数量扩张、忽视结构调整,势必造成低水平重复购置、资源浪费和效益下降,长此以往将影响农民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优化结构,重在科学有效,贵在持之以恒。必须坚持数量增长与结构优化并举,以增量调整带动存量优化,以存量优化促进结构升级。要认真做好现有机具普查和装备需求规划,摸清存量、结构、使用状态及分布状况,同时立足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和经济地理条件,对今后发展重点进行科学分析、合理规划。要大力加强农机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充分利用购机补贴、农机报废更新经济补偿等措施,加强信息引导,引导农民更多地购置使用大中型、高性能、多功能复式作业农机装备,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农业机械,努力实现大中小型机械、高中低档次机械、动力机械与配套农具、粮食作物机械与其他农产品机械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农机装备整体效用。
二是重点突破与协调推进的关系。经过多年攻关和持续推进,平原地区农机化特别是粮食生产机械化发展日新月异。但是,必须看到经济作物等农产品生产的机械化问题很多还没有破题,丘陵山区等欠发达地区农机化水平提高仍然非常缓慢,仍是影响和制约全国农业机械化整体水平提升的最大瓶颈。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协调推进。在推进农业各环节机械化协调发展方面,要继续集中力量尽快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由耕种收环节机械化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机械化延伸,同时围绕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因地制宜逐步推动经济作物、养殖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机械化,全面服务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要继续鼓励农机化发展基础比较好的地区率先发展,更好地发挥辐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丘陵山区农机化工作的支持与指导,针对地理环境复杂、种植模式多样的实际,按照全力普及机耕、大力发展机收、努力突破机插机播的思路,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和支持农民购置使用经济实惠、轻便耐用的粮食作物和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同时,要引导其他地区农机服务组织到丘陵山区开展作业服务,推动丘陵山区机械化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是农机与农艺的关系。农机、农艺都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技术手段,二者相互融合,实现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是农业科技进步的客观规律。农机和农艺不是简单地谁服从谁、谁适应谁的关系,而应该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离不开的关系。脱离农艺搞农机,是“无的放矢”,其结果必然是导致农机具“英雄无用武之地”;脱离农机这个技术载体搞农艺,再好的农艺措施也无法得到大规模的应用推广,也无法得到渴望降低劳动强度的农民群众的欢迎和接受。促进农机农艺协调发展,要在三方面下功夫。在能力培养环节,农艺技术人员要加强农机与工程基本知识的学习,农机技术人员要增加农艺和生物基本知识的学习,从知识结构、思想观念上强化农机农艺融合的认识。在农业科研环节,要建立农艺和农机专家共同研究、协作攻关的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农艺标准和机械作业规范,统筹工程技术和生物技术,选育适宜的品种、确定合理的种植模式,研发经济有效的机具。在农业生产环节,要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精准化、标准化生产的需要,建立农机、种子、土肥、植保等推广服务机构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组织引导农民统一作物品种、播期、行距、行向、施肥和植保,为机械化作业创造条件。
四是支持购置机具与强化公共服务关系。这实质上是农民买得和用得好之间的关系。在农机具保有量大幅攀升之后,保证农民将所购农机用好、用出效益,必须有政府完善的相关公共服务作为保障。由于缺乏稳定投入,机耕道等农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推广培训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滞后于农机装备数量增长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各地要抓住党和政府增加三农投入、重视推进农机化的机遇,做好规划,明确目标,找准切入点。一方面,要积极争取有关规划实施中安排机耕道路、场库棚、维修站等建设内容并予以补助性投资扶持,改善农机作业通行和保养维修条件。另一方面,要把安全监管、推广培训、试验鉴定、质量监督、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多渠道积极争取投入与深挖现有资源潜力并举,重点改善县级农机推广机构履行技术示范、推广培训职责必需的工作条件,提高农机监理机构执法装备配备水平,提高部省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对产品质量的鉴定检测能力和质量调查及投诉处理能力,提高农机化主管部门技术信息、作业市场信息等实用信息收集发布能力,为农机手提供全方位、系列化的优质公共服务。
五是发展农机户与农机服务组织的关系。我国户均耕地少、农民收入低,每家每户买农机,既不可能,也不经济。在立足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推进农机化,必须坚持走共同利用、提高效益的路子,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当前,我国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还很低,购置机具自用为主的农机户仍占很大比例。从发展趋势看,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关键是要培育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这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目前,我们对地理条件较差的地区农民购置小型农机自用仍要继续给予必要支持。但在平原地区特别是适合发展农机服务产业化的地区,要围绕提升农机化整体运行效益,引导政策、资金和技术指导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倾斜,积极引导开展社会化作业服务,支持鼓励农机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创办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协会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提高农机服务专业化、组织化、产业化程度。在具体组织形式上不搞一刀切,要因地制宜,不拘一格。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把合作社建设作为主攻方向,合理规划,因势利导,积极培育建设,努力将农机合作社培养为延伸农机公共服务的载体和引领农机化发展的龙头,带动大型、复式、高性能机械和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六是政府推动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关系。政府推动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都是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必要手段。农业机械化直接服务农业这个弱质产业,促进农机化发展,政府应起到主导作用。农机产品市场、作业市场、维修市场发展具有自身规律,要按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在当前这个阶段,发展农业机械化必须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引导并重。政府及农机化管理部门要主动承担农机安全监管、质量监督、应急服务等市场做不好和做不了的事,不断创新农机化财政、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在社会效益强、短期经济效益不明显的公益性技术推广、共性技术研究等工作环节,以及打基础管长远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上。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推动,必须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提高投入效能,着力发挥投入的导向和杠杆效应,整合和调动分散的、潜在的市场需求,培育规模作业市场,规范市场秩序,让各个发展主体从市场服务中获得合理效益。要注重将资金扶持转化为发展主体自我发展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用市场需求来启动农机化向更广更深更高层次的方向发展,建立促进农业机械化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